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有关规定,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。为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收工作,经研究决定,从化市地方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缴费单位,2011年11月份社保费必须自行申报,并按照核定要求申报五险,确保应保尽保。各缴费单位必须在2011年11月15日前通过网络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自行申报缴纳2011年11月份社保费,同时在扣款帐户上备足余额以实现及时足额扣款,保证正常待遇享受。
详情请咨询从化市地方税务局属下各税务分局或致电12366-2。
信息链接地址:http://www.gzds.gov.cn/fjzl/ch/tzgg/201110/t20111026_840810.htm
从化市地方税务局
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